千筠

以后不做人了,发疯。

有一个事业心重的爱人是什么感受? (一)

阅读说明:

工作狂写手大神攻×皮的不行人妻画手受

韩英×孟沉青

本文半知乎体

谢谢理解!

以下正文:






有一个事业心重的爱人是什么感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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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:亭馆海棠 

  谢邀。刚刚看见,爱人不舒服才把他哄睡下。

  对于这个问题,我的回答是:特别糟心!!!重复一遍:特别,特别糟心!!!尤其是他一遇上工作就不管身体的时候!!!而且吧,有的时候事业在我爱人心里比我占的分量都重,所以我至今都没想明白为啥,我是被鬼迷了心窍和他扯得证吗?他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能让我死心塌地的跟他过=_=

  先来谈谈我和我爱人的情况吧。我们家先生和我都是在家里工作的职业,网上的工作,其余的不能多说了,我怕被扒出来←_←下面就把先生简称为Y了。

  Y是个工作狂(手动再见,-))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恨不得掰成七百三十天用。行吧,他工作拼我理解,毕竟我工作起来也拼,没资格说他。但是你说说,拼工作把自己拼到医院,这是不是就有点过分了。天知道我出个差,一回家,本来应该坐在电脑面前的人给我躺地上了,还给我整一地血,吓得我差点和世界说拜拜了,还以为进了什么谋杀现场。行吧,往医院一送,胃出血。

  这是什么神仙爱人哟,我出差七天就用绝食和通宵来表达对我的爱意。这算什么?你走以后,我茶饭不思,辗转反侧,彻夜难眠?得,我才不相信呢,我出差七天,足足七天啊!一个电话都不打给我!同行那伙计天天和男朋友煲电话粥,打完看着我羡慕还劝着我,说年纪不小了赶紧找个人处,然后我告诉人我已经结婚了,成功收获一脸尴尬,那小伙子还是年轻脸皮薄,摸着脑袋,啊,抱歉抱歉,您这(zhei)连个电话都不打,平时也不说也没见来过,还以为您单身呢。我能怎么说?!没关系,我家那位工作忙,不常来电话也不常来接我,平时也是我顾家。你知道那伙计当时看我的眼神吗?那是一个怜悯啊!我这辈子都没被人这么样看过,哦,不对,现在有了;)

  好不容易回了家,一进门,人就在那扑那了,那(nei)电脑还开着呢,文献铺了满满一大桌子,手里的笔还在那儿攥着呢,我给你送医院的时候硬拽都没能给你拽过来,行吧,那就攥着笔进急救室吧,完了(liao)给你急救那医生都看着你一脸怜悯,小伙子这是得(dei)出了多大事受了多大打击,这时候都攥手里这是得多重要的东西啊,知道真相的我在抢救室外一脸沧桑。    要不是我,Y大概是得和工作过一辈子。这是什么?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心工作,靠实力单身。什么都不说了,拥有我,他大概是上辈子拯救了全世界。

  我和先生同性,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也没多反对,象征性的“提醒”了两句,我们俩就扯了证了。婚后我才明白他父亲那意味深长的眼神,我这是给自己娶了个儿子回家吧!是吧是吧,饭也不会做,衣服也不会洗,一股脑塞洗衣机,事后拿着一坨“五颜六色”的白衬衫还跟我说,不就是这么洗吗,怎么还不行呢?我: ......行吧,您是祖宗您坐着,做饭我来,衣服我洗,啥都是我干,改天我就去参加最美主夫比赛!

  和先生是在网上认识的,他向我约稿,聊了几句挺开心就加了好友,一来二去就熟了,我有的时候问他要授权,他有的时候问我一些职业感受,挺处的来的,关系也越来越好,逐渐的就芳心暗许,就差顺着网线爬过去找他了(千里送×)。

  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活动上,主办方邀请我的时候我一看那已确定名单上有他名字××(对,他圈名两个字),我拍案而起,去!肯定去!不去还行!于是,我就去了。当然“偶遇”见他了。 

  “嘿,你也在啊××,”我十分“惊喜”的走到他面前,看着他满眼迷茫,“我是×××啊。”

  别问我为什么我知道他是谁,他却不知道我是谁,他坐在带名牌的桌子前面,我想认不出来也难(・ิϖ・ิ)っ。

  “是你啊。”他想起我来了。

  后来发生的一切就顺理成章了,从线上到线下,你缺的只是一次见面(滑稽),世界上任何的事情都只有没做过和无数次(再次滑稽)。

  我一直知道他事业心重,是个工作狂,但是知道他这么拼(说实话,这种程度就不叫拼了,那叫作,往死里作)还是在第一次约会(并不是)的时候——

  我坐在咖啡厅的角落里,昏暗的灯光无形中烘托出了暧昧的气氛。

  “久等。” 冷冽的气息扑面而来,他拉开椅子坐到了我的对面。我抬起头,第一眼就屏住了呼吸。

  Y的长相实在是十分符合我的审美观,剑眉星目薄唇高挺的鼻梁,每一分每一寸都好像为我的审美观而生。他今天穿了西装,领带系得歪歪扭扭,头发也带着凌乱。这并没有使他显得狼狈,在我眼的中,他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人形荷尔蒙。你能想象出那种感觉吗?就像是被丘比特之箭射中心脏“biu~”,一个声音告诉你,“你完了,栽了,这辈子没救了”。喜欢上一个人,其实很简单,欣赏他的为人,合适他的相貌,日久生情,心动从来都不是猝不及防的。第一眼撞进去,我看上你了,我想要你,那不叫喜欢,那是对人外貌的欣赏而后引起的色从心起。喜欢是一天天晨起的早安,是阳光下的汗珠熠熠生辉,是我看见你时心头微动,是日积月累水滴石穿,是遇到你之前,从未了解过得喜欢。我知道你,我曾经从别人那里听过对你的评价,我了解你的为人,知道你做过的事情,然后,我看见你了,一瞥惊鸿,一见钟情说到底也不过是顺理成章。

  起因是网络上一天天的交流,经过是看见他的模样,结果显而易见——我喜欢上Y了。

  喜欢就去追啊!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巧合,不过是人为的“不经意”之间。(大家可以试一试,反正我成功了:D)

  啊,言归正传。

  他坐下了,在我的对面。

   他点单了,嘿!我们点了同一款牛排!

慢条斯理的动作标准优雅,就连他额头上的冷汗都......等等!冷汗?!

  咖啡厅的室内空调温度在22°~26°之间,今天外面很热,穿衣较少,在室内甚至会有点冷,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汗;他的衬衣多处褶皱,明显是未经过好好摆放形成,但其中,腹部褶皱过多,密集程度已经超过了正常情况;他吃的很慢,明显慢于人体正常咀嚼频率范围值;他的脸微微发白,黄色的灯光显然不可能映照出这种效果,手无意识的横在胸前,只是端着山药汁慢慢抿......综合种种以上情况,真相只有一个:他不舒服,而且极有可能是胃疼!

  “砰——”盛着山药汁的玻璃杯重重的放下发出沉闷的声响。我吓了一跳,只见他急切的站起来,双臂撑在桌子上,“抱歉!”

  我坐在咖啡厅的单间里,卫生间里传来压抑的呕吐声。

  “你没事吧?” 我敲了敲门,里面的声音静了静。

  “没事,不用担心。” 声音十分镇定。如果我没有听到其中的沙哑,我也许就信了。

  “您这是......胃不好?” 他又一次坐下,睫毛上还挂着将滴未滴的水珠,在灯光下折射着光芒,像星星降落人间。

  “嗯?工作的原因,不要紧,没什么大问题。”

  我点点头,将信将疑。 

  这顿饭,Y没有再拿起刀叉。

  “我送你回家吧,”Y站在咖啡厅门口突然说到。

  “啊?嗯。麻烦了。”我顺水推舟满口应下,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让Y在我家过夜的一二三个计划。

“应该的。”

  天哪,Y从哪里学的撩汉技能,无形之中拉近距离,记下来记下来,说不定以后用的到呢。(然而并没有用到了,栽一次就够了,一辈子都许给他,哪得的时间再赠与他人。)

“进来坐坐吧!”我从口袋里掏出钥匙,打开了家门。

“嗯?不了。”是因为夜色的原因吗?我总觉得他的声音像云一样轻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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